本报西林讯西林县紧紧围绕脱贫奔康目标任务,坚持“政府统筹、企业主导、支部引领”原则,全面实施“1110”工程,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目前,该县有村集体经济的行政村(社区)58个,占总数的61.7%,其中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有1个,年收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有21个,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有36个,全县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新突破。
坚持政府统筹,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西林县经济总量较小、财力有限,要想办成大事,必须要集中财力、聚焦中心。为此,西林县委、县政府通过建立制度,整合项目资金2500多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村集体经济项目库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项目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县统一组织对项目评审论证,对符合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的项目,纳入财政扶持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更新。建立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县财政部门强化对涉农资金的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整合归并涉农项目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现象,提高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效益。建立涉农项目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的民主决策、公开公示制度,强化村集体经济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纪检等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建立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实行绩效管理,严格考核。绩效考评结果与各乡镇下年度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倒逼各乡镇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坚持企业主导,推进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充分依托现有的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提出了全面实施“1110工程”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思路,为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所谓“1110工程”即:购买1个门面。通过整合项目资金820万元,为41个贫困村在县城各购买一个20平方米的门面,然后再将门面委托给西林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由贫困村收取租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此一项可为每个贫困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入股1个市场。通过整合项目资金820万元,作为41个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到古障镇农贸市场,然后再将农贸市场委托给西林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年回报率为10%计算,作为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此一项可为每个贫困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种植10亩水果。通过整合项目资金560万元,为41个贫困村购买410亩标准贡柑示范园,再将果园分别承包给西林县金桔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林县泽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2019年起开始挂果按每年收取2100元/亩的承包费计算,仅此一项可为每个贫困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1万元。由此,通过实施“1110工程”,可为全县41个贫困村实现每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坚持支部引领,实现村集体经济百花齐放。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通过整合项目资金600多万元,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百花齐放”。“支部引领”盘活资产——鼓励村党组织主动作为,将农民群众分散或闲置的土地、林地等资源集中统一起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行委托流转,向合作社、规模大户等发包,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如那佐乡坝盆村由村“两委”牵头,把400多亩闲置土地租了下来,经改善土地种植条件和基础设施后,按照300元/亩转租给有发展意向的党员和种植大户发展烤烟,实现村集体租金收入1.2万元;同时,按照平均5000元/亩产值计算,可实现年总产值200万元,根据总产值的1%划归集体计算,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党群抱团”服务创收——村党组织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从中获取一定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八达镇坡皿村党组织积极引进广西红谷农业投资集团,对原有的生猪养殖集中区进行改造升级,以“出租给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方式,每年收取1万元租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因势利导”灵活发展——由村党组织牵头,引导群众通过入股分红、租赁土地等方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观光旅游等产业示范基地,所得经营收入和土地租金按照一定比例分归个人和村集体,实现个人和集体互利共赢。如马蚌镇那扛村旅游资源比较丰富,该村党组织通过整合集体资源,与群众携手创办农家乐,配套建设停车场、钓鱼台等设施,打造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项目,实现年平均接待游客12万多人次,仅停车场的停车费、服务费按5%的比例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可实现收入1万元以上。□补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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