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林讯近年来,西林县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干部沟通,完善各类核查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拓宽监督渠道,筑牢监督理念。该县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按照“有信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建立施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实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干部基本情况和组织部门联系方式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带病提拔”。按照《信访条例》《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干部信访的登记、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2016年以来共接到干部群众信访举报17件,能及时上报调查核实结果并反馈举报人。
加强沟通,做到防微杜渐。该县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做到严格落实政策与创新管理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为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制定了《西林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主动加强与党员干部沟通,经常性地深入各单位、各乡镇,有针对性地与干部谈心谈话,密切关注干部日常思想和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制止于萌芽,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错。2016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1580多人次。
完善核查机制,强化结果运行。该县严把干部选用“入口关”,防范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好拟提拔考察对象和科级领导干部的领导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对抽查核实结果与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内容一致的,予以归档;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报任用、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2016年以来共开展247名拟提拔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查,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9名拟提拔对象进行了函询,并要求其补充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并作出说明。
□黎柳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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