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林讯
“我们家也得低保了,以后生活有保障啦!”近日,西林县那佐苗族乡那讪村新寨屯苗族小伙子熊振华来到乡里农村信用社营业点,当看到自己低保账户存折上存进了低保资金,笑容满面的告诉笔者。
笔者从民政部门获悉,西林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兜底”脱贫的作用。目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总人数为27216人,其中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人数为21342人。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的重合率为80.9%,在全市排名第三,低保对脱贫的贡献率达76.5%,在全市排名第一。
“今年低保又涨了,还是党的政策好,让我们这些困难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那佐苗族乡央纳屯村民梁应文感慨地说。
梁应文所说的“今年低保又涨了”
是指西林县推行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后,为做好民政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该县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调整提高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补助水平由原来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从8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48元/人·年提高到3100元/人·年。
今年来,西林县多举措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衔接工作。7月份,组织召开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会,对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节点、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组建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认真开展低保对象清查工作,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应保尽保。严格低保审核审批,对申请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严格按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及时将符合低保保障条件困难群众纳入底保保障范围,对已纳入低保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扶贫对象进行管理,继续享受低保贫困户有关政策。加强对全县8个乡镇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及时整改,以不断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到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西林县不断创新扶贫开发的思路和办法,推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提高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攻坚的贡献率,充分发挥农村低保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从而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稳步脱贫,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
□王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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