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丹婷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邹筱溪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感谢检察官,让我将来不必带着‘污点\’回归社会!”百色市西林县未成年人黄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按照以往的程序,这份犯罪记录将伴随黄某一生。西林县检察院办案干警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目的,依照新《刑事诉讼法》启动了犯罪记录封存程序,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司法保护。
这是我区检察机关践行未检工作专业化的一个典型案例。全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未检”工作,实现了从“稚嫩幼苗”到“丰实硕果”的巨大进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点亮一盏法治心灯,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1 法治护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每个孩子的丢失,都会让他们的家庭陷入骨肉分离之痛,遭受灭顶之灾。
2015年1月26日,曾经震惊全国的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由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自治区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主犯黄清恒的死刑判决,维持对黄曼丽、阮氏军等22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不等的判决。
我区检察机关还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13年,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公诉的陈某强奸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院未检科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多次以毒品、金钱引诱3名幼女,进行强奸,严重伤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研究论证后,检察官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以强奸罪改判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该案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十大刑事抗诉精品案件”。
针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恶性案件高发的态势,我区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涉嫌侵犯妇女儿童犯罪的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2012年至今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强奸犯罪3277件3851人,起诉组织卖淫犯罪102件184人,起诉强迫卖淫犯罪42件77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99件449人,起诉拐骗儿童犯罪26件29人,起诉猥亵儿童犯罪340件345人。
2 宽严相济,让迷失的孩子回归正途
2015年10月,在南宁某技校上大一的贺州籍学生刘某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
接到案件后,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根据刘某的行为情节和心理评估报告,认为这是一个犯罪情节较轻的失足青年,应尽力挽救。
检察官不仅第一时间找到刘某的家长,而且还安排刘某和其父母进行亲情会见,帮助这名青年释放长期压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绪。
最终,刘某真诚认罪悔罪,在其父母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随即,八步区检察院对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刘某得以重返校园。
最近,刘某打电话告诉检察官自己的生活状况:“是你们的悉心帮助,让我重新找回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
“孩子,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八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欣慰地说。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尽量减少羁押,防止交叉感染。同时,继续推进分案起诉制、合适成年人在场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探索司法救助,试行心理辅导等形式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2012年至今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67件2088人,决定不起诉247件423人,附条件不起诉256人。
对于不捕、不诉、刑事和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区检察机关并非一“放”了之,而是进行后续监管,定期联系不良行为青少年,在执法办案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跟踪帮教与教育矫治;对于在押的未成年人,检察官则深入看守所、监狱等执行机构,进行法制教育服务,与在押少年犯开展谈心帮教活动等。
3“检察+”模式,助推预防帮教社会化
15岁的梁某某于2014年9月在学校宿舍产下一名婴儿后,将婴儿从5楼阳台抛下。
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某出于恐慌、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将婴儿杀死,犯罪时是15周岁的在校生,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庭具备有效监管条件。
该院依法对梁某某作出了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决定。为最大限度挽救梁某某,该院检察官采取了一对一的帮教方案。起初,性格内向的梁某某不开口说话,帮教曾陷入僵局。在办案人员不断的努力下,梁某某慢慢打开心扉;在转学后,这位女孩逐渐走出阴影,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对于像梁某某这样的“迷途的羔羊”,我区检察机关尽量避免采用单一式的惩罚性手段,探索以检察机关为主,联动多个部门、社会机构参与的“检察+”观护帮教模式,力图实现不仅“治病”、更要“救人”的目的。
我区检察机关主动与妇联合作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在大、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构建以检察院为主导、多元化帮教的格局。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2个单位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同时,各地检察机关每年都会定期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向师生赠送法制宣传教育手册、开设法制教育宣传橱窗等形式,定期对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受益未成年人14.86万人次,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西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