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林讯
3月5日,西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2013年11月21日晚,班某与一同伙密谋去西林县八达镇盗窃摩托车。次日凌晨,二人来到西林县八达镇城北二巷和第二开发区某宾馆附近,盗窃黄某某、陈某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班某被抓后,其所盗的摩托车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两位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熊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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