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林讯
一位八旬老人,再婚后因住房与子女闹纠纷,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与子女和解。近日,西林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审结了这起家庭房产纠纷案件。
吴老伯今年81岁,2002年12月他与前妻以6万元的价格买了一栋两层楼房,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当时“两证”均登记在其前妻名下。两年前,前妻去世。今年初,吴老伯再婚,再婚后吴老伯与两个子女为房屋的居住问题发生纠纷,吴老伯要求将该诉争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前妻去世后,“两证”已由子女保管。如今想把“两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子女们说什么也不同意,于是,吴老伯即诉请法院进行房产过户。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本案是因为老人再婚引起的,吴老伯认为,自己年老体弱,需要人照顾,而子女又没有时间照顾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才再婚。但由于再婚,子女经常与其发生冲突。吴老伯认为,只有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他晚年的生活才有保障。而子女却担心父亲因此受骗上当,于是坚决不同意父亲的要求。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房屋(含房屋所占的土地)二分之一的份额归原告所有,另外二分之一份额归子女所有,由原告及其现任妻子居住在该楼房的第一层,被告居住在第二层;二、原、被告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应当和睦相处,互相包容,不得有伤害对方的言语和行动。
□罗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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