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林讯
只因看不顺眼他人头染黄发、绿发,便持木棒打人,还砸烂他人的摩托车,韦某某、韦某、郭某等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1月5日被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12日22时许,韦某某、韦某、郭某等3人到云南省广南县的上洛角村玩耍,遇到素不相识的王某、黄某、熊某,见其中两人头染黄发和一人染绿发,韦某某看不顺眼,便邀约韦某、郭某拦路殴打对方。于是韦某某、韦某、郭某便驾驶摩托车到西林县古障镇猫街村木材检查站旁的三岔路口处停车,准备在此地拦截、殴打王某等3人,韦某还找了几根木头横放在公路上。随后韦某某、韦某、郭某某各手持一根木棒站在路中间等候。
次日凌晨0时许,王某、黄某、熊某驾驶一辆驾驶摩托车从云南省广南县上洛角村往师宗县英社村方向行驶,途经西林县古障镇猫街村木材检查站旁三岔路口时,因韦某在路上横放的木头挡路而被迫停车,等候在此处的韦某某、韦某、郭某随即持木棒上前追打王某等3人。王某等被无故殴打后弃车逃跑,韦某又持木棒砸烂王某等人留下的摩托车车头。经鉴定,王某等3人均被殴打成轻微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及相关规定,韦某某、韦某、郭某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3人轻微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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