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阳讯
以为天上掉馅饼,没想到馅饼没吃到,反使自己身陷囹圄。田阳一男子在务农时“巧遇”珍贵鸟类,捕捉贩卖被刑拘,懊悔不已。
2015年11月29日傍晚,王某到自家西红柿地排涝时,发现田埂上有一只猫头鹰,立即用干活的铁铲扣住猫头鹰,将其捕获。一个多小时后,王某收工回家经过一竹林时,见地上有新鲜鸟粪,心想可能有鸟在竹林里栖息,便用铁铲在竹林一阵扫打,这一扫打又捕获一只红毛鸡。次日,王某来到田州镇维新街上,准备将捕获的猫头鹰和红毛鸡当做野味卖掉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经鉴定,王某非法捕获的猫头鹰学名短耳鸮,红毛鸡学名褐翅鸦鹃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国家重点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两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苏雪迎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
蔡
明
通讯员
甘宛鑫)
日前,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治区交警总队同意新增百色市田阳县辖区内国道G323线1445km至1446km(玉凤隧道往...
田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田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