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阳讯
8月17日上午,刘某在煎熬中“等”到警察上门。至此,田阳交警36小时后及时破获刘某酒后肇事逃逸案。
8月15日19时20分许,田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国道324线头塘镇岔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逃逸车辆碰撞同向车道的人力三轮车后,与对向车道的一辆轿车相碰撞,后往百色方向逃逸。逃逸车辆型号、号牌未知,要求民警快速前往调查处理。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现场右边车道上留下一块银白色的铝塑板,一辆人力三轮车被撞出道路外,对向车道停着一辆轿车,轿车左前车头刮破了点“皮”,120医护人员正对人力三轮车上的一名老妇进行救助。经过办案民警初步勘查,断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银白色的小型车辆。
8月16日,办案民警扩大走访范围,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周边群众反映,当时肇事的车辆是一辆银白色的皮卡车,但由于天黑、车速过快,看不见号牌。经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核实,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桂LXXX87的皮卡车。
为落实见车、见人,交警大队请求头塘派出所协助调查。8月17日上午,头塘派出所民警与交警大队办案到桂LXXX87皮卡车车主家调查。经调查核实,桂LXXX87皮卡车正是15日晚在头塘岔路口交通事故逃逸车辆。车主刘某某(男,46岁,田阳县头塘镇新山村人)对其肇事逃逸一案供认不讳。肇事者刘某某平常在糖厂路一家物流公司务工,8月15日下班后跟同事吃饭喝了一些酒,之后驾驶桂LXXX87皮卡车回头塘镇,行驶至事故地点时,由于酒后头晕,没有发现路边骑行的人力三轮车。与三轮车碰撞后,其打方向往左边,与对向车道行驶的一辆轿车相刮擦,未停车,直接开车回家。“事故发生后,我的酒立即醒了,但已经晚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能混过去。这两天总是心神不宁、烦躁,终于还是警察找上门来了。”刘某某说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陆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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