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阳讯
一对母女因经不起他人拉拢,为了几千元的彩礼,竞冒用他人的名字进行骗婚诈人财物,不想被受害人识破,负案在逃近5年后落入法网。日前,田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该母女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女儿廖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母亲班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10月某日,韦某(已死亡)得知韦某某想找对象结婚,便找到已结婚的廖某,想介绍廖某给韦某某认识。后韦某与廖某商量,以假结婚方式骗取韦某某彩礼金。随后韦某到南宁市给廖某办理了名字为“黄彩连”的假户口簿,并联系廖某的母亲班某参与,让班某作为家人与韦某某见面收彩礼。见到有利可图,班某同意参与。
同年10月11日,廖某与韦某某见面,假装同意与其结婚,还约好在田阳县玉凤镇街上交彩礼。之后两人在玉凤大桥附近的甘蔗地里,由韦某提供假户口簿并化名“黄志辉”充当介绍人,廖某冒充户口簿上的“黄彩连”,班某冒充“黄彩连”母亲,确定双方的婚事。韦某某信以为真,就交给班某礼金8000元,给韦某介绍费1600元。当时廖某和韦某各用化名写了收条给韦某某,韦某某也写了保证书。后所得赃款由廖某和韦某使用。
交完彩礼后,韦某某决定到廖某家去探望。当他来到廖某所提供的住址时,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韦某某当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但韦某、廖某、班某已负案潜逃。直至2013年9月16日才被田阳县公安局逮捕归案。
近日,这对“骗婚”母女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陆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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