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阳讯
开着报废车违规上路,结果将人撞伤。除了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出售报废车的原车主也难逃其责。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判决肇事司机与原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5月11日18时20分,阿军驾驶摩托车沿国道323线由百色往南宁方向行驶,途中与阿龙驾驶的未通过年检的报废大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阿军受伤。田阳县交警大队认定阿军、阿龙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后,阿军花去治疗费用21079.90元。
7月9日,阿军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大货车司机阿龙、原车主阿杰连带赔偿各项费用共35968.86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阿龙、阿杰对阿军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文内均为化名)
□李海连
新闻推荐
本报田阳讯
在面对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李某拒不配合,除了谩骂还挥拳向民警、掐协警脖子,近日,李某由于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处拘留10日。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田...
田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田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