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色讯
近日,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细致的侦查、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成功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韦某执行逮捕。
2011年11月28日14时许,一男子神情紧张地来到经侦大队报案称:“我被骗了,求你们帮我找回血汗钱。”民警通过询问得知,此人姓翟,百色市人,2011年1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韦某,韦某是翟某的小舅子班某的狱友(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田阳县看守所)。韦某刑满释放后,通过朋友找到了翟某,谎称自己跟田阳县公检法的领导很熟,如果班某的家属愿意花钱,其可以帮忙让班某提前从看守所里出来。翟某信以为真,当场掏了7000元现金交给韦某,还把韦某当“贵人”相待。韦某见状,便拍胸膛说可以帮忙将班某的刑罚减少至1年零2个月或者8个月。几天后,韦某打电话给翟某称,如果愿意交10000元就可以在3个月内把班某弄出来。翟某犹豫了一下,跟家人商量后又拿出10000元交给了韦某。3天后,韦某又打电话给翟某,称所托之事正在办理,班某很快要出来了,但需要一些经费去疏通检察院的检察长、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因“救人”心切,翟某毫不犹豫地又拿了7000元给韦某。一个月后,翟某见班某依然还关在看守所里,于是几次打电话给韦某,但韦某却始终不接电话,直到韦某电话停机后翟某才知道上当受骗。
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将此案立为诈骗案侦查,经侦查发现,韦某于2004年涉嫌盗窃罪被判刑;2008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0年刑满释放。释放后韦某不思悔改,又干起骗人的勾当。经过调查取证,今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韦某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2日右江区公安分局将韦某列为追逃人员。
近日,四处躲藏的韦某在市区香蜜湖小区被抓获归案,当天被执行逮捕。经审讯,韦某对诈骗翟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韦某重操旧业,幻想不劳而获,铤而走险最终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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