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2018年以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亲自组织、领导、指挥扫黑除恶工作。
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案件协调研判会商会议制度;建立线索汇总、报送、上报和移交制度;建立情况报送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应公安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有必要时,主动派员提前介入侦查,主要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事项提出意见,针对漏罪、漏犯提前提出意见,针对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和强制措施提出意见。
强化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在本院内部建立内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黑社会性质案件,以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由相关单位办案人员参加,集中研究,当面会商,努力达成共识。三是建立案件情况通报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方面的漏洞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建议,推动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四是积极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
□黄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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