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今年以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截至10月9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成功督促该县国土资源局追缴并收回200万元土地出让金。
今年9月份,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7年6月,某地产公司在田林县国土资源局对国有土地挂牌竞拍价时,以人民币805万元竞得一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规定,该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应在2017年6月21日到2018年6月15日期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但该地产公司缴纳了605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后,尚有200万元一直拖欠未缴纳。田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案件评估后,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
检察办案人员在现场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于10月9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田林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该公司催缴欠缴的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田林县国土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向该地产公司发出《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留金的通知》,并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不到1个月,该地产公司便主动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缴纳了尚未缴清的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姚茂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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