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日前,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据悉,申请执行人骆某(女,贵州人)与被执行人韦某(男,田林县旧州镇人)于2015年自由恋爱结婚,骆某将与前夫所生的一名男孩(当时未满1周岁)带至田林县旧州镇韦某的家中共同生活。2016年骆某独自外出打工,将男孩留在韦某家中由韦某一家抚养。2018年骆某外出务工归来,向田林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与韦某的婚姻关系,但双方都坚持要抚养小孩不肯妥协,法院多次调解,但孩子的抚养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骆某与韦某离婚,两人非婚生的男孩由骆某抚养。判决生效后,骆某多次讨要孩子无果,2018年骆某就子女抚养权向田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该案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韦某家中,令其将孩子交由骆某抚养,并做其思想工作。经执行法官调解,韦某表示愿意与骆某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韦某将孩子交给骆某。骆某则表示要将孩子带回贵州生活,于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和法警将骆某母子护送至黔桂两省交界渡口,本案执行完结。□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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