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在热闹的集市上,执行法官盯上了一名面熟的“陌生人”,双方眼神交汇后,执行法官确定眼前的“陌生人”就是被执行人李某。近日,田林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下乡执行案件时,通过查询到的身份证头像,在人群中一眼锁定了被执行人,经了解确认后将其拘传,并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当天,李某偿还了6800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制定了还款计划。
案件的过程是这样的,2014年3月,李某驾驶自卸货车从田林驶往西林方向,因前车减速后其采取紧急制动,使车子方向往左偏,碰撞到对面邓某驾驶的摩托车,造成邓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上黄某、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14年6月,邓某家属向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经法院判决,扣除已支付的2.2万元,被执行人尚需赔偿3.9万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规定的义务,申请人遂于2018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不料被执行人家门紧闭,人去楼空。“李某应该没走远,就在街上。”当执行遭遇阻碍,执行法官并没有灰心,而是找到村委会主任帮忙,通过旁敲侧击打探其具体位置。村委会主任告诉执行法官,李某就在镇上。得知这一消息,执行人员信心满满,蹲守在附近等待李某。然而将近四五个小时过去了,李某仍然没有出现,种种迹象表明,被执行人李某存心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随即来到当地派出所调取并打印了被执行人的身份证,牢记其样貌特征,打算到集市上“寻人”。
“当时他刚好在街头与人聊天,向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就确定是他。”执行法官并没见过李某本人,认出他全凭身份证上的头像。在进一步询问确定后,执行法官及法警当即将其带回,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在法理面前,李某无言以对,主动与执行法官、申请人协商,达成了以上的和解协议。
□黄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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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田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