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东讯
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执行一起敏感复杂的名誉侵权案时,巧施良计,使案件顺利执结。
2013年5月7日,邓某、农某来到田东某幼儿园反映他们的孩子在幼儿园遭到老师的虐待,要求园方给说法,后经园方调查发现情况不属实。邓某、农某不服调查结果,又向田东县教育局反映,田东县教育局以没有证据为由不确定两被告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与此同时,网上出现了一则标题为“禽兽变态的田东某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的帖子,跟帖达数百人。该幼儿园以帖子的内容给其名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农某公开道歉。田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判决邓某、农某在指定的网站上、幼儿园门口张贴致歉声明,并承担250元的诉讼费。
判决生效后,邓某、农某无视法律的权威,拒不履行义务。该幼儿园于2014年8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邓某、农某以其行为不足以影响该幼儿园的名誉为由,仅愿意支付250元的诉讼费用,但拒绝张贴致歉声明。
该案陷入僵局。为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执行法官又重新查看案卷,经过详细审查发现孩子才是解决该案的关键,执行法官立即与邓某、农某沟通,终于,一直强硬的邓某、农某愿意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发出致歉声明。至此这起名誉侵权案执行完毕。
□黄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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