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果讯今年以来,平果县把“扶贫车间”创建当作促进贫困户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推进,积极探索“扶贫车间”就业模式,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增加收入,为实现稳定脱贫提供新的途径。目前,全县改扩建、新建乡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51个,总投资约6000多万元,可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安排务工3000多人,其中贫困群众1000多人。
积极引进企业入驻。收集到符合开办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先由乡镇自行引进,再由县里统一协调引进,入驻企业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由乡镇负责扶贫车间用工保障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扶贫车间达到运营使用条件。保障扶贫车间稳定就业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
加大培训扶持力度。通过开展项目制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围绕就业“扶贫车间”所需的技能要求,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明确就业方向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83期4013人,实现“人有一技之长”,通过培训实现就业1455人,其中贫困户883人,月收入平均达到2000元,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积极抓好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介绍务工人员到扶贫车间就业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介绍人,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介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每人奖励200元,非贫困户的每人奖励100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连续在扶贫车间务工6个月(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月工资达到该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进驻企业稳定用工50人(含)以上、运营满一年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落实《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通知》精神,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租地建厂或租用民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含)以上,且年内累计务工不少于6个月,给付工资不低于6000元,并为在扶贫车间就业的务工人员购买每人每月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刘小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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