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果讯近日,平果县四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
张某启、张某均于2007年到平果县四塘镇龙盘村“三分”和“三坳”地承包种植林木,当时与何某、林某、杨某协商签订的合同为租金每亩9元,租期为20年,但是到2019年4月,张某启、张某均砍伐林木时遭到何某、林某、杨某的阻拦,3人称当时签订的合同租金太低,要求提高租金到每亩100元。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向平果县四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调解申请后,四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组织调解。在调解会上,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争论十分激烈。调委会工作人员便果断中止了调解,采用分开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一边向何某、林某、杨某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们,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另一边又耐心地劝导张某启、张某均,告诉他们在2007年的时候山地的租金大概是每亩10元至20元,但是随着物价的上涨,如今山地的租金基本涨到了每亩60元至100元,租金太少农民心里肯定有芥蒂,不如适当的加一点租金给农民。经过一番细致、耐心的劝说,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张某启、张某均同意将租金增加到每亩40元。
至此,一起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苏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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