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果讯11月16日上午,平果县人民法院一行人来到同老乡同老新街申请执行人罗某家中,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罗某手中。罗某的母亲瞬间抽泣起来,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罗某于2014年乘坐被执行人黄某驾驶的车辆至同老乡寿安村那业屯路段时,轿车翻出路外,造成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导致申请执行人罗某高位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卧床多年。该交通事故经平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执行人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黄某认为是罗某自愿搭乘,自己好意承载,不应负全责。于是申请执行人罗某将黄某起诉至平果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罗某负20%的责任,被执行人黄某负80%的责任。由黄某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罗某医疗费、住院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00多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东躲西藏,下落不明。
近年来,平果县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展司法人文关怀。2018年以来,该院依法处理16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共救助当事人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669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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