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近年来,右江区强化水产资源保护,通过渔业增殖放流、实施禁渔期制度和常态化渔政执法等措施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该区每年从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保障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持续开展。据统计,从2007年到2017年的10年里,该区共向右江河、澄碧湖等水域放流草鱼、鲢鱼等多种鱼苗1000余万尾,渔业增殖放流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体生态平衡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实施禁渔期制度。该区从2017年起实施禁渔期制度,规定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期间,辖区内的右江、百色水库、澄碧河水库等水域所有渔船必须进港停泊、封网,严禁捕捞作业,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渔获物,为鱼类产卵繁衍创造良好的条件。在2017年首次禁渔过程中,该区渔政工作人员进渔村、走码头广泛宣传禁渔政策,共动员221艘渔船进港停泊,同时加强水域巡逻执法,有效防止了渔民在鱼类产卵繁衍高峰期从事违禁作业,做到了“船进港、网入舱、人上岸”,基本实现“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
常态化渔政执法。该区坚持开展渔政常态化执法和渔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一旦接到举报,及时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行政执法处置。同时坚持常年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模式实施水域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共开展渔政执法72次,出动执法车93车次,执法快艇52艘次,执法人员278人次,航程4650公里,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4起,查获涉案人员96人,拆除灯光捕鱼抬网204张,取缔“迷魂阵”42个,剪断拦河拉网钢(绳)索3500多米,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进行严肃处置,极大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促进了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方向转变。□韦进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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