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百色·宜居乡村”活动与乡村建设的清洁乡村、生态乡村阶段相比,需要群众参与程度更高,需要部门联动更多,活动开展范围更广、综合性更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宜居乡村活动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脱贫攻坚和“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工程,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要继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乡村办及牵头部门统一协调指导,各部门密切配合,乡镇组织实施,村屯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保障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结对共建机制,持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乡村建设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在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要深化拓展“一组两会”等工作方法,完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充分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要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活动的根本方法,把群众拥护、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乡村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宜居乡村活动。
要强化机制创新,整合资源统筹利用。要结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完善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创新资金统筹整合模式,不断增加投入,通盘谋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治理维稳等方面工作,整合各种资源,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农民群众期盼的大实事、大好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要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各级各部门持续完善乡村建设的督查考评、问责问效机制,层层传达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活动常态化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组织力量加强对宜居乡村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问责追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开展宜居乡村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措施和工作成效,凝心聚力,动员和引导全市上下积极投身宜居乡村建设,使活动开展参与面更广,多方面结合更深,推进成效更实。要注重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打造提升品牌,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扩大正能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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