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男子在高速公路服务站内偷盗摩托车后,竟还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逃跑。近日,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经综合被告人元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方面考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元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6月19日,手头拮据的元某想“搞点钱来花”,遂趁着夜色来到G80广昆高速公路上行线某服务区的摩托车停车棚处,想趁着夜色偷一辆摩托车。经过观察,元某发现车棚角落里放着的一辆摩托车较新且容易下手,当即将该摩托车盗走,并将其车牌拆卸后丢弃在路边。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盗窃得手后的元某竟然推着该摩托车沿广昆G80高速公路下行线方向逆行。6月20日下午18时许,元某推着该摩托车至阳圩往百色方向5公里处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62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涉案的摩托车发还给被害人黄某。
□潘
溪
陈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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