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载不懈耕耘,如今硕果满枝。翻开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大事记,人们看到的是一部写满收获、可圈可点的耀眼篇章: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回首过去五年,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了民主的力量,深切地感受到市人大常委会在着力深化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中开拓创新、稳步前行的步伐。
地方立法权获批,立法工作开启新篇章
今年2月,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百色市立法条例》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4月18日正式公布实施,这是百色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8月18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百色市百色起义文物保护条例》,并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将成为百色市首部具有百色特色的实体性地方法规。
自2015年12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决定,批准百色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把立法能力建设摆上人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立法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突出建章立制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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