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近日,那坡县百省乡司法所干警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民工在用工期间死亡赔偿纠纷一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经了解,死者系那坡县德隆乡德标村利岩屯黄某燕的父亲黄某林,其于2017年12月到某香料厂务工,老板为沈某。2018年1月8日17时许,同黄某林一起务工的王某去叫黄某林一同吃晚饭,可黄某林没有应答。王某立即向厂方代工老板沈某报告。厂方见势不妙,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发现黄某林已没有生命体征。现场勘查排除他杀和自杀后,民警及时联系死者的亲戚前来领尸体回家埋葬。1月9日,死者的女儿黄某燕到现场后,要求厂方按照机关单位正常死亡赔偿其父亲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各种费用15万元,否则不拿走尸体。派出所民警多次做家属思想工作,但死者家属不但不听,还想发动群体性械斗。随后,派出所民警向乡政府和司法所请求调处。当天,十几名村民围堵在死者死的工棚大门口,他们群情激奋,吵吵嚷嚷,把职工宿舍挤得水泄不通。司法所干警立即安抚他们的情绪,并找到死者的女儿黄某燕,向她和家人表示深切慰问和节哀,并要求家属要保持冷静等待处理。司法所干警一方面安抚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与老板沈某沟通,最后老板答应到司法所进行协商解决。
1月10日零时,司法所和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黄某燕主张沈某老板赔偿其父亲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各种费用10万元。而老板沈某同意赔偿3万元,提出的理由:黄某林是病逝的,不是做工时发生意外,特别是其请假后不做工才病逝的,不属于他们赔偿范围,因此只答应给3万元;而黄某燕极力主张老板的赔偿应按照职工正常死亡赔偿,为此双方辩驳不下。
面对这起民愤较大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司法所干警以诚恳的态度,耐心劝导当事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丧葬费、抚恤金、尸体运费等各项费用共63000元;并立字协议双方以后互不再追究本次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司法干警通过调解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阮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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