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
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翟某当庭表示服判。
那坡县龙合乡龙合村38岁的翟某是一名货车司机,今年5月8日这天,他回到家中看到母亲在一旁流眼泪。经询问得知,母亲和同村50多岁的雷某发生了争吵。翟某气不过就到雷家去找其理论,但雷某不在家。翟某又来到雷某劳作的自留地,看到雷某时二话不说就推了雷某一把,喊道:“为什么骂我妈,你是不是打她了?你以为我整天跑运输就能欺负我家老人是不是?”雷某也不示弱,叫道:“我哪里打她了?”并反推了翟某。就这样推着,二人扭打到了田坎中,年迈的雷某哪里是正直壮年的翟某的对手,没两下便被按倒在地,胸部、背部被翟某连打了6、7记重拳,后在路人拉劝下翟某才停手。经治疗和鉴定,雷某花费的医疗费共计5000多元,系轻伤一级。
随着案件的侦查和起诉一步步推进,翟某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自己做事情太过鲁莽冲动,不计后果,实不应该。于是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了雷某家,向其家人道歉并主动支付了雷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雷某也在翟某的真诚道歉下表示原谅,并出具了谅解书。
□农国杰
吴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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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那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