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
云南省广南县青年熊某天、陆某出、熊某盗走胡某一辆三轮摩托车后驱车到那坡县打算卖出,结果却上演了一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闹剧。熊某天、陆某出两人在偷鸡现场被群众当场抓获,熊某逃离现场。6月16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熊某天、陆某出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4年11月2日凌晨,熊某天、陆某出、熊某(在逃)在云南省广南县黑支果乡盗走胡某的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并由陆某出驾驶,与熊某天、熊某两人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一同驶往那坡县百省乡打算转手卖出。次日凌晨三人驱偷来的三轮摩托车到那坡县百省乡上荣村某屯,看见农家鸡后,心中贼念渐起,三人一人放风,两人潜入鸡房抓鸡,鸡叫声惊醒主人,三人盗窃行为暴露,熊某天被群众当场抓获扭送派出所。公安民警经过盘问,发现三人驾驶的红色三轮摩托车是偷窃而来,这时三人的盗车罪行才暴露出来。
□石凤鸾
邓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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