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
9月16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车主在自家门前停车不锁车门,致使扒手上车盗取钱包引发的盗窃案。
今年4月11日16时许,那坡县的张先生将自己的黑色轿车停放在自家门口,却忘了给车门上锁就进屋取东西。此时,在马路上四处寻找作案目标的王某建正巧经过该处,就趁无人之际,迅速打开张先生轿车副驾驶座的车门,将车上的挎包盗走,包内有现金约700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案发后,王某建将挎包及银行卡等物品退还给失主,但现金已被其挥霍。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王某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岑丽华
林荣先
新闻推荐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本报那坡讯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那坡县城厢镇者仲村马拔屯有只“兔子”专吃窝边草,他在村中偷鸡摸狗,盗畜窃财。9月12日...
那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那坡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