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
4月25日,那坡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通过缜密调查、耐心审讯,成功破获一起强奸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5日上午9时许,那坡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农某某(31岁,女,家住那坡县百南乡)报警称:其在城厢镇南街某旅店房间内被一个中年男子强奸(未遂),现其丈夫已将该名男子控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勘验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带回调查。
经查,当日上午8时许,在该旅店住宿的李某某正欲到公共卫生间方便,发现对面房间的房门虚掩着,于是其伸头窥探,看见受害者农某某一个人在房里穿衣服,于是见色起欲,企图对其实施强奸,农某某极力挣扎并大声呼救致使李某某强奸未果,农某某的丈夫从走廊卫生间闻声赶来,将李某某反锁在房内,并报警求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农大龙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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