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3000多万大山沟里的孩子们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然而,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一边是食物变质,另一方面是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1. 三块钱营养餐屡打折扣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 、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
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 、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 、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2.保障制度“严格”食品屡屡“出格”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 、面 、油 、蛋 、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 、集中采购 、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走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 、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公开招标规定仍挡不住‘三无大米\’进食堂,说明部分学校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易让散装大米 、过期食品等低价劣质的产品进入,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诉讼案件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
3.“营养餐”不能再“变味”
从学生奶到营养餐,为了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国家花了很大力气,也做了许多工作和努力,好政策却在一些地方被“念歪”了。
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营养餐出问题更让人痛心,不仅受伤害人数众多,而且影响的都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对孩子身体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专家认为,改善计划所涉各方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将每一个 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将每一顿营养餐当作自己孩子的营养餐,常思量 、勤检查,按原则 、凭良心,才能让“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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