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隆政函〔2019〕153号)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土地出让条件
(一)宗地按现状出让;
(二)此宗地挂牌起始价未含土地开发平整等前期费用;
(三)宗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其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四)该宗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竞得人须承诺自行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4条第4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政府设有保留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下午17时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25日下午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出让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人:黄汉现、岑洋
联系电话:0776-8209905、0776-2503001
十、银行账户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隆林农商行新州支行
账号:654812010100231688
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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