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因盗窃入狱,出狱后不思悔改,隆林各族自治县一徐姓男子再起偷心在网吧里乘人熟睡疯狂作案,连续盗窃手机3台。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徐某赔偿失主俞某人民币969元,赔偿失主郭某人民币1037元;徐某所获赃款人民币12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23日凌晨5时许,徐某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某社区某网吧趁黄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桌面的一台玫瑰金vivoY66L(价值人民币1370元)盗走,后将盗得的手机拿到某通讯店以500元的价格卖给章某。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被盗手机已发还给失主黄某。
2017年9月27日凌晨5时许,徐某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某社区某网吧上网,趁俞某、郭某熟睡之际,将二人放在桌面的一台魅蓝note和一台华为荣耀畅玩6X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2006元)盗走,后将盗得的手机拿到右江区某广场以500元和200元的价格分别卖给两个不知名的男子。
另查明,徐某因犯盗窃罪2017年5月19日被该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7年6月16日刑满释放。但其不思悔改,因连续盗窃再次入狱。□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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