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因个人感情受挫扬言制造恐怖活动案件,依法处理涉案人员2人。
1月18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开展网络环境巡查过程中发现:一男子在其社交软件发布“我愿做自杀式恐怖活动,有需要的联系我”的恐怖言论。民警立即循线追踪,经查,发布恐怖言论的男子名叫朱某,民警立即将其传唤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询问,四川籍男子朱某于2016年与到四川务工的隆林籍女子黄某相识并恋爱,两年间二人如胶似漆。2017年12月底,朱某下班回到家却不见黄某踪影,黄某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朱某便从四川来到隆林寻找黄某,经多方打听才得知黄某已结婚多年,迫于生计到四川打工。感情受挫的朱某在多个QQ群中发布恐怖言论,欲获取不法分子提供的爆炸物与黄某同归于尽。朱某还在隆林县城一小卖部内购买了4瓶散装汽油欲实施报复行为。
日前,朱某因散布涉恐言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0日,已移交四川警方作进一步处理;出售散装汽油小卖部老板王某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5日。
□李迎丰 陈 枫 杨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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