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为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今年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隆林各族自治县支行签订了《隆林各族自治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隆林各族自治县支行承办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基金由同级财政筹集承担,专户储存于经办银行,封闭运行,用于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正式搭建起金融信贷平台。
在开展贷款工作中,依照自愿申请,村委会(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第一书记”等推荐,人社部门审查,担保基金担保等步骤,贷款由经办银行核准发放,专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自主创业。
据统计,此次该县财政共筹集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万元,一次性注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开设的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专户作担保资金。按照协议,中国邮储银行隆林各族自治县支行按照1∶5比例落实万元贷款资金额度。符合各条件的农民工最高贷款额度为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其贷款利息由县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贴息资金从上级下拨的专项贴息资金中安排解决。截至月下旬,全县发放创业贷款笔,贷款总额万元。
□李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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