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隆林一男子在参与抢劫潜逃一个月后,身心俱疲的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男子叫阿金(化名),2015年5月13日19时许,他驾驶摩托车搭乘两名同伙阿风、阿华(均为化名)从隆林沙梨乡来到隆林县城。随后三人又来到该县财政局背后山坡闲逛。21时许,三人发现被害人苏某和王某,并悄悄靠近。经合谋分工后,阿风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控制住苏某,威胁其将钱交出来;阿金则与阿华追赶逃跑的王某,待追上后,阿金从王某手中抢过手提包并将其押回原处。
而此时,受害人苏某趁阿风不注意欲抢过阿风手中的菜刀自救,两人在搏斗时不慎一同滚下山坡。见此情形,另一受害人王某请求阿金和阿华下山查看。当二人下山后,王某立即跑到隆林二中求救。苏某滚到坡底后,也爬起来跑到附近群众家求救并报警。
随后,阿金和阿华也在山坡下找到并呼叫阿风,但此时阿风已昏迷无法应答。阿金、阿华二人因害怕后逃离现场。不一会,受害人苏某与一名群众返回现场将阿风控制住,随后赶到的民警将阿风送往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发后,潜逃的阿华很快被公安民警抓获,而阿金则一直躲在广东。直到2015年8月2日,在逃亡路上身心俱疲的阿金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阿金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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