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办理低保的工作效率太慢了”、“低保方面,该得的没有得,不该得的却得了。如有一个残疾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没有获得低保救助金,而另一个家庭条件较好的却得了。希望民政部门对发放对象进行调查核实,优先给有病患者、残疾人士或者小孩正在上大学的困难家庭”、“农村年轻人得了低保,老人该得的没得,该多照顾老人和困难户”、“希望能一视同仁,对低保户指标的分配应调查核实和监督”……在百色市2014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群众对百色市民政部门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经过一年的努力,民政部门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
家住右江区七塘社区那楼屯的罗启明今年70岁,和妻子黄木花、儿子一起居住在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里,是整个屯唯一没有盖起楼房的人家。“没有钱,盖不起。”黄木花说。
罗启明夫妻俩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外嫁,儿子30多岁,但有智力障碍。罗启明身患肝病,无法劳动,在家照顾儿子。家中生计仅靠黄木花不定时去附近木材厂打零工以及领取低保救助生活。在百色市,有不少像罗启明一家这样享受了低保的困难群众。据悉,从去年10月1日起,百色市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农村达到每人110元/月,城镇达到每人260元/月的平均水平。目前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66万人,人均补助水平260元/月;农村低保对象58万多人,人均补助水平110元/月份。1~10月,全市共发放农村低保金65657.57万元。
“去年每人是110元/月,今年一个月多了10元。”黄木花告诉记者。曾经还没有得到低保救助的时候,她只能靠打零工的收入维持生活。“那时候年纪不大可以打点工,现在老了,容易生各种疾病。”在木材厂搬柴一天十几元的收入,正是黄木花家一天的开销,并没有什么结余,加上她身体年迈,处境日益艰难。“还好有低保救助金,能够保障我们一家人最基本的生活。”她说。
低保标准调整提高
此外,市民政局按照自治区桂民发〔2012〕123号文件要求,建立提高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指导各县(区、市)制定并公布本地新的低保标准,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适应本县(区、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逐步缩小与扶贫标准的差距。目前,右江区、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制定并公布了新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上述9县(区、市)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到达2100元/年。为充分发挥低保在***中兜底作用打下基础。
“今年我们提高了低保的最低标准,家庭年收入人均达不到2000元的都可以申请低保补助,由各县(区、市)根据当地平均水平来进行调整,目前百色市已有9个(区、市)提高标准。按照目前的趋势,低保线和贫困线正在逐步合一,我们正在通过提高低保标准,争取早日达到两线合一。”百色市民政局局长李启三说。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今年以来,各县(区、市)结合精准识别工作,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家庭人口或收入情况变化的低保家庭及时进行增发、减发或停发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李启三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低保范围。这个数据是一个动态的形式,因此工作量很大。”
审核对象多,材料多,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是开展该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基层干部在业务操作上的熟练水平,也影响着工作进度。“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运用电脑输入信息,但很多基层干部是老同志,运用电脑不太熟练,操作慢。加上工作量大、工作调动等因素制约着工作的推动。”李启三告诉记者,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业务科室认真指导各县(区、市)组织开展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水平和办事效率。如,右江区、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等还邀请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派员进行低保信息化等实务操作培训;市局由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对2014年、2015年度新聘任村官共200多人次进行低保业务培训,提高村(居)委会协助乡镇开展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强化培训,提高了基层办理低保过程中的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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