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寄宿制初中生由于贪玩,半夜不顾校纪校规,翻越围墙外出,不良少年持刀伏在墙外等候,劫走学生身上所有钱财。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抢劫案,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班某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元;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今年3月4日20时许,王某、班某和卢某(另案处理)、卢某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某网吧共同商议到隆林县某中学实施抢劫。当日21时40分许,王某、班某等人来到隆林县某中学一处围墙外,等待翻墙外出玩耍的学生。22时许,该中学4名初中生翻墙外出玩耍,王某、班某等人便跑上前追赶该4名初中生,把该4名初中生围住,王某拿刀抵住其中一名初中生并威胁其拿出身上的钱,4被害人因害怕,被迫把钱交给被告人,王某、班某等共抢劫到人民币10元。
据了解,王某、班某均出生于农村家庭,两人初中就辍学在家,之后一直在家中待业,经常出入网吧等场所,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结识交往,受到不良环境影响,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农建旺
吴佩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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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基层新闻工作者,从在乡村任教写稿时算起,笔耕已近20年,作为基层新闻写作通讯员,我感受着这份职业的荣耀与责任,也享受着这份工作的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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