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涉世未深的女孩在放学路上,遇上同村男子主动搭载,以为是邻家叔叔便欣然上车。不料女孩却上了贼车,男子载到半路时竟然性侵了这名年仅8岁的女孩。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黄某明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今年4月25日18时许,黄某明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介廷乡某村小卖部买烟后用摩托车搭载放学回家的季某某同行,二人返家途中,黄某明诱骗季某某到路边的一空地上对季某某实施奸淫。
□何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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