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喻武强)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社区)干部老有所养问题,百色市出台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百色市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的通知,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任村(社区)干部或已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包括村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参保后村(社区)干部将享受养老补贴的优惠政策。村(社区)干部年满60周岁后,养老补贴按任职年限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养老金合并发放。补贴标准为:核定为村(社区)全额补贴的村(社区)干部,每任期满一年每月给予不低于8元的养老补贴(半额补贴干部的补贴标准减半)。
“百色市各县(区)村干都可纳入城乡居保范围,参保后将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优惠政策,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调动村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解决村干老有所养的问题,”在采访中,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坚持自愿参加,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适度的原则。实施细则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再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据介绍,从去年12月起,百色市的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乐业县、靖西县等4个县相继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给予村(社区)干部养老补贴的优惠政策,而其他县(区)相关政策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目前百色市村(社区)干部已有14159人参加城乡居保,其中缴费9745人,领取补贴4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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