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得知妻子与他人通奸,丈夫赶到奸夫家捉奸并欲带回妻子,没想到反被妻子打伤眼睛。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今年2月17日,丈夫黄某某得知妻子陈某某与他人通奸,便赶往奸夫家中捉奸并欲将妻子带回家,但是遭到妻子拒绝,双方遂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陈某某用石头砸伤丈夫黄某某右眼部。经鉴定,黄某某伤情为轻伤。
案发后,陈某某与黄某某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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