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隆林各族自治县一男子开车搭载友女去兜风,在闹市车辆缓慢行驶时突然被一名陌生人从车窗外揪住衣领,其以为遭遇抢劫遂升起车窗猛踩油门行驶数百米,结果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缓刑3年半。
2013年11月,卢某驾驶小轿车搭载友女王某在该县闹市区缓慢行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从对面街道跑到其车窗边,一只手抓住方向盘,另一只手揪住卢某的衣领。卢某以为该男子要抢劫,立即升起车窗玻璃同时猛踩油门加速行驶。之后小轿车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倾覆后滑至路边,车主韦某被撞飞受伤。后卢某继续加速行驶,又追尾刘某驾驶的小轿车。肇事后,卢某仍继续驾车向前行驶一百多米后才将悬挂在窗边的陌生男子甩脱在路面上。卢某驾车逃离后不久即被警方控制。直到归案后卢某才知道该陌生男子是王某的丈夫,其之所以揪住自己是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卢某为自己的不理智触犯刑律后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卢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闹市区超速行驶,致他人受伤和财物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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