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小夫妻因家庭琐事闹离婚,法官释理明法促和谐。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这起离婚案,使一个频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2008年10月,李小红与黄扬相识相恋,2010年12月24日,二人按农村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于2010年生下一子,2012年8月,二人到该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可。2013年12月,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李小红便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后再也没回过家。此后虽然双方亲戚多次调解,但均以未果告终,李小红以丈夫黄扬经常喝酒,酒后对其又打又骂,其不堪忍受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后认为其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发生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过于年轻,不太懂得谦让包容。于是开庭之前,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的详细情况,了解到双方婚后的确因黄扬脾气暴躁经常发生争吵,缺乏沟通,以致产生了误会。但双方对彼此仍有眷恋和感情,并非真正的感情破裂。考虑到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在庭前对他们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以离婚会影响孩子成长为切入点,唤起双方对维护家庭完整、共同抚养孩子的责任意识。同时告诫黄扬作为丈夫应履行好责任;也积极劝导李小红慎重考虑离婚问题,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让年幼的孩子失去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时利用双方父母及亲戚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亲情的纽带,结合情、理、法深入剖析,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化解了夫妻二人的恩怨。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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