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今年7月8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未成人超速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年仅15岁的搭乘人员不治死亡。近日,由当地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小飞(化名)及其家属赔偿原告大斌(化名)一方120000元。
今年7月8日,被告小飞(1998年出生)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15岁的受害人即原告之子小言(化名)上路行驶,当行驶至隆百高速连线民新村路段时,因超速行驶及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冲出左侧路外碰撞山体后翻车,造成小言受重伤后不治身亡。后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交警队认定,被告小飞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仅因年少轻狂,造成了一个年仅15岁的鲜活生命瞬间消失,留给受害者家庭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而120000元的赔偿对于被告方家庭来说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陈卫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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