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系列报道 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编者按: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努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广泛宣传,动员各族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我区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11月1日起,本报联合自治区民委推出系列专题,全面展示我区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成就和亮点。
核心提示
百色,是邓小平、张云逸等老一辈革命家当年发动和领导百色起义的地方;百色,是广西少数民族人口大市,境内辖有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凌云两个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县,13个民族乡,居住着壮、汉、瑶、苗、彝、仡佬、回7个世居民族。全市总人口408万,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6.69%。
长期以来,百色老区各族人民践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高度的民族和国家认同感,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模范。
开展创建活动,夯实团结基础
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为切入点,百色市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建立了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6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92个市(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充分利用每年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观念,促进民族大团结。
建立和完善民族关系状况监测评价处置机制。2010年制定了《建立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和不断完善包括“一个系统”、“两个信息资料库”、“三支队伍”、“四项制度”的应急机制,对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因素进行跟踪监测和科学评价,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每年召开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代表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各界人士及专家学者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民族工作。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先进典型。2002年以来,百色市先后召开了3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了174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467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全市先后有24个单位和25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112个单位和205名个人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指导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举办逢十周年庆祝纪念活动。西林、凌云两县分别于2012年10月18日、19日举办了享受自治县待遇20周年纪念活动;隆林各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于2013年3月28日、29日隆重举行。纪念活动依照“隆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取得圆满成功,充分展现了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
发展民族经济,改变老区面貌
加快扶贫开发及产业发展。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等“五改”工程,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08年以来,百色市共争取到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19万元,实施项目511个;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30万元,实施项目88个;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托铝土、水能、煤炭、旅游、特色农业等资源优势,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增强经济实力,百色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出台《百色市“十二五”期间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设立民贸民品工作奖励基金50万元。民族工作部门把民贸民品工作作为民族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层层召开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政策文件。认真开展民贸民品企业调查摸底及认定,全市共认定民贸企业320家。协调各银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2012年落实民贸民品贷款5.05亿元,享受国家财政贴息491万元;2013年上半年,贷款累计发放额17.78亿元,享受贴息额1179.45万元,有效推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
组织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百色市边境线长360.5公里,有那坡、靖西两个边境县和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5年来,市、县民族部门共争取到国家投入兴边富民专项资金4740万元,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特色产业扶持等359个项目,有效地改善了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强富民、兴边、强国、睦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注重民族教育,培育民族人才
多方集资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十一五”以来,百色市教育投入共151.86亿元,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等一系列教育项目工程,落实教育民生工程项目1865个,惠及学校1463所,彻底排除了全市中小学校D级危房,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08年,市政府决定每年安排50万元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专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补助,2012年起,此项资金增加到每年70万元。
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12年,制定了《百色市中小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全市中小学地方课程,小学和初中阶段每学年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高中阶段每学年保证8-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在校园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体验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巩固学生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感。
扎实开展民族教育扶助工作,开办各级民族班。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贴标准,保证农村小学和初中生享有人均每天3元的生活补助。开办各级民族中学,设立中小学民族班,给予学生全免学杂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等特殊照顾,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全市共有民族中小学25所;设立高中民族班21个,学生1050人;初中民族班53个,学生2700人;小学民族班30个,学生1788人。市(县)财政每年投入补助资金519万元。
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党政干部17663人,其中少数民族14202人,占80.40%;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1475人,其中少数民族41283人,占80.20%。
挖掘民族资源,传承民族文化
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先后制定下发了《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百色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从政策保障、组织机制等方面确保全市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氛围。积极组织申报民族文化项目,全市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7个、自治区级保护名录60个、市级保护名录86个,位居全区第一。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收集整理工作,抢救了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了《布洛陀经诗》、《平果嘹歌》等一批民族文集。
建设百色壮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容包括田阳布洛陀文化生态保护区、那坡壮族民歌生态保护区、靖西壮族织锦技艺生态保护区、田林北路壮剧生态保护区、平果壮族嘹歌生态保护区等,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与田阳县签约建立了敢壮山布洛陀文化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与田林县联合建设田林壮剧传承研究基地。
以民族节庆活动为依托,打造民族节庆文化品牌。百色市根据12个县(区)各民族不同的节庆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族节庆文化活动,促进全市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形成了以田阳布洛陀民俗文化艺术节、田林壮剧艺术节、平果壮族歌圩音乐节、西林句町文化艺术节、隆林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仫佬族尝新节、那坡彝族跳弓节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品牌。
发展专业文艺和群众文化,打造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以建设文化名市为目标,积极实施民族文化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和民族文化产品提升工程,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和城镇化建设、旅游业发展等相结合。由右江民族歌舞团精心打造的广西第一部大型原创壮族歌剧《壮锦》,荣获第七届广西剧展“桂花金奖”,并代表广西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获得全国最高政府奖——“文华奖”优秀剧目奖和“中国戏剧奖·剧目奖”;古骆越歌舞剧《谷魂》荣获第七届广西剧展“桂花银奖”。中央电视台等一大批媒体走进百色,拍摄并播放了《放歌三月三》、《正月:苗族狂欢节》、《歌飞那坡》等40余部专题片,通过宣传,让外界更深入认识了解百色。
当前,百色民族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老区400万各族人民决心在百色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中央和自治区深切关怀和嘱托,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全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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