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隆林有一位花甲老人罗某某,为造福后代,多年来一直坚持植树造林。然而,近日罗某某却犯了糊涂,在未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家的天然杂木林。近日,罗某某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
经查,今年60岁的罗某某为重新种植杉木,于今年3月上旬,在未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自家的天然杂木林。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勾绘、计算,被罗某某砍伐的林木面积为5.8亩,被砍伐林木121株,原木材积16.748立方米,立木蓄积27.9143立方米。案发后,在家人的陪同下,罗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其是自首,且主动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覃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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