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未打开开关的铜芯电缆线不通电,3名男子以为是废弃线,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剪断电缆线并销赃。近日,被告人劳某书、黄某山、罗某奇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查,2012年7月至10月期间,劳某书、黄某山、罗某奇分别到该县保安公寓附近、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走廊、县水厂公司宿舍楼楼顶安装、维护移动公司的线路时,发现铜芯电缆线不通电(未打开开关),以为是废弃电线,于是3名被告人便商量盗窃该电缆线,用美工刀、夹钳剪断电缆线160.9米(价值7771元),把电缆线拿到租住处,将铜线取出并销赃,共获赃款3100元,所获赃款3名被告人平分。
□覃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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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林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