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肉不成席,无酒不成宴”,自古以来,红白喜事、宴请聚会都少不了酒来助兴。但凡事有个度,一旦饮酒过度,小则伤身,大则引发让人悔恨终生的悲剧。记者采访了解到的这些案例,足以让贪杯者警醒。
案例一:
女子酩酊大醉 街边遭人性侵
小芳(化名)和韦某是同学,两人关系不错。今年3月27日晚,小芳和韦某等5名男性朋友到南宁市古城路一路边摊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而小芳醉得不省人事。28日上午,完全清醒后的小芳感觉下体疼痛,怀疑遭人强奸,立即询问同学,才知被同喝酒的一男子强奸。小芳通过QQ追问同学韦某,竟发现自己被3名男子轮奸,而带头的竟然是自己非常信任的老同学韦某。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将这3人刑拘。
犯罪嫌疑人韦某交代称,他背小芳回家时发现对方大醉,便起了邪念。他见人行道上停着两辆轿车,中间有一米多宽的空地,便将对方放下实施强奸。另两名酒友也随之施暴。随后,一男子又准备带小芳去开房,但小芳稍微清醒后逃走。
案例二:
男子醉卧街头 惨遭轿车碾死
2011年10月的一天,南丹县城关镇的李某参加聚会,开心的他多喝了几杯酒。当晚,李某在回家的路上醉得不能自理,醉卧在该镇街道上。突然,一辆轿车行驶过来,车子因临时避让不及碾压李某而过,造成李某死亡。事发后,该轿车司机赔偿死者家属16万多元。
案例三:
醉酒男子烧房 不料烧死亲娘
杨某是隆林各族自治县人。2010年的除夕,他到亲友家喝酒,喝醉的他回家时发现房门被锁,一怒之下用打火机点燃自家房顶的茅草,大火迅速蔓延,他却逃离现场。杨某一把大火不仅烧毁了自家和邻居家的房屋,还将家中的母亲烧死了。
杨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今报记者苑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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