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近日,隆林一“90后”男子王倡因犯妨害公务罪,被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0年8月24日9时许,被告人王倡驾驶一辆黑色无牌号摩托车搭载王秀从该县者浪乡往新州镇方向行驶,行至新州镇民强村小学路段,正值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依法对机动车进行专项检查行动,在多名交通警察及交通协警队员吴某等人打手势示意让其停车接受检查时,被告人王倡为逃避检查加大摩托车油门往前冲,致使交通协警队员吴某被撞伤。经鉴定,吴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经法院审理,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黄朝实
覃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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