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9月4日下午,隆林各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际卡口——平班高速公路执勤点执勤时查获一起使用假发票骗取过关的违法行为。
当日17时22分,一辆车牌号为贵E61***的大货车驶进平班高速公路卡口执勤点,该车司机冉某未等民警上前查询,便匆匆下车,手拿着一张盖有“云南省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章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边热情地递烟给民警,一边声称自己在云南已被交警处罚过。该驾驶员过度的热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在对该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进行仔细察看、比对后,发现该处罚决定书的右下角所加盖的公章较为模糊,民警签字的笔迹也显得较为潦草,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怀疑这张处罚决定书是伪造的,再综合驾驶员说话的表情及动作等分析,该驾驶员有可能是长期使用假发票骗取过关的“熟手”。
随即民警强制打开大货车驾驶室检查,并当场从驾驶室检搜查出“云南省当场处罚定额收据”和“云南省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各一本,在铁的事实面前,驾驶员冉某不得不承认其使用假发票企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事实。
目前,民警对该驾驶员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马兰红
陆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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