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8月15日,在畜牧专家的协助下,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天生桥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因山羊标记灭失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今年6月3日,田某将王某放牧在山上的一只黑山羊强行拉走,声称该只山羊是他家走失的山羊。王某随即找来村干协调,王某称其饲养的所有山羊均在山羊左耳尖处剪了一个“V”字形开口三角标记,而田某称其饲养的山羊是将山羊的左耳尖一刀剪平。村干对争议的山羊进行检查时,发现争议的山羊不知为何左耳缺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面积,根本看不出双方自称留下的标记。于是村干想根据山羊群居的特性,要求双方将各自的羊群赶到公路两旁,两群羊相距约50米,然后将争议的山羊置于两群羊的中间,看看争议的山羊跟随哪一群山羊,据以判断争议山羊的归属。但田某以争议山羊已跟随王家羊群有一段时间、已融入该羊群,以此判断争议山羊归属不当为由,拒绝采纳村干的建议。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王某将田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田某返还其山羊。
该案的主办法官在调解前分别找到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对讼争山羊的羊龄的说法有较大差异,原告王某称该山羊已有一岁半,而被告田某称该山羊刚刚满一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委托隆林各族自治县畜牧专家对讼争山羊的羊龄进行鉴定。畜牧专家经对讼争山羊进行仔细的活体检查后,综合该只山羊的牙齿长势、角长、身高、身长、体重等各项因素,得出讼争山羊约有一岁五个多月大的结论。被告田某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当庭将讼争山羊归还原告王某。
□韦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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